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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庆帝严旨破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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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清嘉庆年间曾发生一起李毓昌秉公查赈而遭毒害的大案,一时震动了朝野上下。 李毓昌,字皋言,山东即墨人。清嘉庆十三年(1808)进士,分发江南,以知县候补。在候补期间,于十四年夏初,奉两江总督铁保委派,查勘山阳县(今江苏淮安县)赈灾款发放事宜。
作者 梅华丽
机构地区 湖北省南漳县
出处 《文史天地》 2009年第6期43-44,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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