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最近一位署名”玻璃”的网友在鹰眼论坛(http://www.sthea.com/bbs/)上发表了一篇题为“能效标准形同虚设:不合格企业无处罚措施”的文章,内容直指能效标识实施管理过程中的软肋,无“法”可依.有“法”不依,违“法”不纠.说这话也许有点大,去年抽查的一个大品牌的洗衣机产品因未按规定加贴能效标识而被逮了个正着,”监管机构”的做法是“责令整改”和”警告”,严格说来也不算”无法”、不算“不纠”.但一来消费者对购买到的此类产品无权要求退换货.询问告知.没有文件规定;
出处
《家电科技》
2009年第8期I0001-I0001,共1页
Journal of Appliance Science & Techn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