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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冒领存款 银行被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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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例]2008年3月的一天,向某发现家中5000元定期存折和身份证被小偷偷走。他到银行办理挂失业务时发现该笔存款已被小偷以向某的名义冒领。向某多次找银行交涉,银行方面称,银行并非公安机关,没有能力辨别取款人的身份。向某的身份证和存折一起丢失,理应自己承担责任。今年3月,向某将该银行诉至法院。
作者 张伟森 单燕
出处 《兵团建设》 2009年第10期33-3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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