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律理念一直是法学基础理论研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税法学作为一个独立的部门法学,对其理念的探求却长期为学者所忽视。"无代议士不得征税"作为税法的基本理念,在西方发达国家得以普遍确立。"无代议士不得征税"亦应是现代税法之核心理念。该理念对于我国当下税法理论的重构和创新具有重要意义,其不仅能使税法学基础理论更为融贯,从而推动理论研究进一步向前发展,同时对于税法实践也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
出处
《经济体制改革》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3期103-106,共4页
Reform of Economic Syste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