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开会议事是民主的基本运作方式,而开好会、议好事,需要合理的规则做支撑,需要由程序民主做保障。经过一年的认真研究修改和反复沟通协商,2009年4月24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一次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决定,这是已施行二十多年的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首次进行修改。修改后的常委会议事规则,适应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需要,将实践证明比较成熟的做法写进法律,同时注意与相关法律的衔接,对原有的一些规定作了补充完善,对于加强常委会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议事程序,提高议事效率,保障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将发挥重要作用。
出处
《中国人大》
2009年第10期39-41,共3页
The People's Congress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