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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企业建起“公益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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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山东省滨州市企业通过发展“公益林”的方式肩负起社会环保责任。企业“公益林”建设由滨城区旧镇镇政府在林业生产用地中规划,林业站根据企业排污情况统一分配,企业在林业站指导下进行种植,直到林木成活率达到98%之后,再由镇专业护林队统一进行管理。
作者 刘春杰
出处 《国土绿化》 2009年第5期52-52,共1页 Land Green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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