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替代现行的规格式建筑规范和标准。美国的建筑法规制定部门自1996年起。着手建立以性能为基础的规范体系。 首先回顾一下建筑规范体系的历史: 美国建国于1787年,是由13个独立的州联合组成的。宪法规定:中央(联邦)政府只负责处理公共事务,各州保留大部分法律权力,以及包括实施武力(警察)在内的维护公共安全的义务。因此。美国联邦政府至今不能在制定、颁布和实施建筑规范方面直接发挥作用。唯一的例外是对于移动式房屋,因为其生产和使用常常跨越州界。
出处
《消防科技》
1998年第1期32-34,47,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