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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三角八市公积金异地互贷五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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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5月1日起,珠三角八城市的住房公积金将可以互贷。在广州、珠海、佛山.东莞、惠州、江门、中山,肇庆八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只要符合条件就可在以上任一城市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
出处 《城市住宅》 2009年第5期17-17,共1页 City & Hou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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