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的一系列改革和政策,逐步形成了我国现行转移支付制度。"打补丁"式的形成过程使得现行转移支付制度带有明显的过渡特征,存在较多问题,一方面是转移支付制度本身目标不清晰、功能不健全,难以有效解决纵向和横向财政失衡问题,一些应给予地方财政的补偿性转移支付数额不足或缺失;另一方面是转移支付体系还不适应主体功能区要求,难以对主体功能区形成产生推进作用;此外,在具体的分配方法、计算公式、资金管理、透明度方面也有不科学、不规范的问题,影响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针对这些问题,我们提出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加快形成统一规范透明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目标要求,构建结构合理、功能完善、制度统一、分配科学、管理规范、信息透明的转移支付制度,并把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作为改革完善转移支付制度的重点。进而从建立完善统一规范的转移支付制度框架、建立以转移支付为主的主体功能区财税体制及政策体系、改进转移支付分配方法和资金管理三个方面提出了转移支付改革的基本设想。
出处
《经济研究参考》
北大核心
2009年第27期31-44,共14页
Review of Economic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