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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监委对量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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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家认监委批准国家量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在授权的检验产品范围内,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业务,业务工作受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的监督和指导。检测报告允许使用“CMA”标志。国家量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法律责任由广西壮族自治区计量检测研究院承担。中心主要检验产品为量具.授权证书编号为:(2009)国认监认字(386)了。
出处 《中国船检》 2009年第5期96-96,共1页 China Ship Surv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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