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近代中国"新法家"的主要代表人物,陈启天以对"新战国时代"及其"近代国家"的认知为前提,力图创建"新法家"的理论系统。"新法家"不仅仅是旧法家的"复兴",而且是对旧法家的超越,是近代民主、宪政、法治下的法家。他在其民主宪政理论的框架之中,以及"新国家主义"的哲学基石之上,提出并论证了"法治与人治合一"的"新法治观"。这一"新法治观",具有令人深思的开新与困局。
出处
《政法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3期3-18,共16页
Tribune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基金
“中国近代法治思想研究”的成果之一该项研究是夏勇主持的2000年中国社会科学院重大课题《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理论与实践研究》(编号:0053)的子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