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财政部通知:电影发行收入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财政部4月10日公布了关于支持文化企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从事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文化艺术的企业可享受不同程度的税收优惠,优惠政策执行期限为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作者 曹元水
出处 《税收征纳》 2009年第5期42-42,共1页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