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徐士林守皖期间审理了大量案件,其中有不少属于士人健讼方面的案件,显示出安徽地方虽然教育发达,但因为士人往往无法缘秀才资格而升格,遂沦为地方社会的健讼者。他们凭借自己掌握了一些知识,勾结官府,为非作歹,欺压百姓,制造了许多毒化社会风气的事端。徐士林本着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为政理念,秉公处理了一批这样的案件,使社会正气得以弘扬,刁讼之风得以抑制。他本着从宽原则,最大限度地挽救了一批士子。有时采用罚款的形式,将所罚款项用于修葺学堂、寺观,力求教化世人。对士子的处理时常公布于州县学,亦是要起到警戒的作用。
出处
《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
CSSCI
2009年第2期67-70,共4页
Journal of Chinese Social and Economic Histo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