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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安徽士人健讼与社会风气——徐士林《守皖谳词》的解读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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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徐士林守皖期间审理了大量案件,其中有不少属于士人健讼方面的案件,显示出安徽地方虽然教育发达,但因为士人往往无法缘秀才资格而升格,遂沦为地方社会的健讼者。他们凭借自己掌握了一些知识,勾结官府,为非作歹,欺压百姓,制造了许多毒化社会风气的事端。徐士林本着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为政理念,秉公处理了一批这样的案件,使社会正气得以弘扬,刁讼之风得以抑制。他本着从宽原则,最大限度地挽救了一批士子。有时采用罚款的形式,将所罚款项用于修葺学堂、寺观,力求教化世人。对士子的处理时常公布于州县学,亦是要起到警戒的作用。
作者 王日根 江涛
机构地区 厦门大学历史系
出处 《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 CSSCI 2009年第2期67-70,共4页 Journal of Chinese Social and Economic His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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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4

  • 1[明]汪天锡辑《官箴辑要》的《宣化篇.治习》.
  • 2陈全伦,毕可娟,吕晓东主编.《徐公谳词--清代名吏徐士林判案手记》,齐鲁书社2001年版(以下简称《徐公谳词》),第641页.
  • 3氏者《官、民与法:明清国家与基层社会》,中华书局2007年版.
  • 4.《徐公谳词》[M].齐鲁书社,2001年.62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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