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行政诉讼法》实施20年来,促进了政府观念的改变和"依法行政"的推进。但是,行政诉讼法其自身缺陷和不足也不断显现,使得行政诉讼与社会需要之间的落差越来越大,修改法律的必要性已经在很多方面反映出来。何寿生同志的文章《以人为本进行〈行政诉讼法〉的修改完善》,按照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核心要求,提出了在行政诉讼法的修改完善上,应该切实保障原告诉权、保障程序公正和保障权益的实现。
出处
《中国工商管理研究》
2009年第5期37-39,1,共3页
Study on China Administration for Industry & Commer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