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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选择混合材时应注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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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8年6月1日执行GB175-2007《通用硅酸盐水泥》标准,该标准取消了普通32.5等级的硅酸盐水泥。水泥生产厂家要向市场提供通用32.5等级水泥,只能生产矿渣、火山灰、粉煤灰、复合等硅酸盐水泥。而新标准对它们的混合材掺量有了明确的规定,最低限度必须〉20%,比原普通32.5硅酸盐水泥混合材最低掺量提高了14%,这给水泥生产带来了一定的难度,既要满足水泥的各项技术指标,还要达到混合材的掺量,这就要求在提高熟料质量的同时,首先解决混合材的问题。针对如何选择混合材,从以下几个问题谈起:
作者 陈旭英
出处 《四川水泥》 2009年第3期44-45,共2页 Sichuan C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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