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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议决定的特殊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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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海关行政复议决定一般分为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决定被申请人履行法定职责,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等四种情形。除此之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复议办法》(以下简称“《复议办法》”)还规定了其他的情形。
作者 马军
机构地区 海关总署政法司
出处 《中国海关》 2009年第4期36-37,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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