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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说“电子眼”亮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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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公安部的一纸指令,各地道路上设置的交通管理电子眼位置全部登报公开,加之道路上提前设置的相关警示标识棹,开车上路的人对路上的固定电子监控设施可以臌到心中有数,以往那种误闯“陷阱”的事件基本可以避免。至此,一度闹得沸沸扬扬的关于道路电子监控合法性的争议告一段落。
作者 陆阳
出处 《江淮法治》 2009年第10期27-2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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