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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执行新版安全防范类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CSP3月1日以来已签署认证受理合同近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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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国家认监委2009第4号公告有关要求,CSP从2009年3月1日起,对所受理的入侵探测器、防盗报警控制器,汽车防盗报警系统和防盗保险柜(箱)四类11种安全技术防范产品(以下简称安防产品)按照新版规则实施认证。截止4月底,CSP签署已获证和新受理的该类产品认证受理合同近50份,新颁证书9份。
出处 《中国安全防范认证》 2009年第3期63-6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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