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村民代表能否参与审计工作之我见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近年来,基层就村民代表能否参与审计工作颇有争议,主要存在两种意见:一种以镇、村干部为代表,他们认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审计组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村民代表不能参与审计工作,最多只能派村财务监督小组成员参加;而另一种意见以村民为代表,则认为,为防止因村财务监督小组工作失职或与村干部同流合污,造成财务混乱、
作者 贺志刚
机构地区 浙江桐庐县
出处 《农村财务会计》 2009年第5期52-53,共2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