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6年4月1日,《江苏省机动车维修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使机动车维修业的法规标准更高、效能更严、践行更实,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行。特别是维修记录、维修合同、结算清单等“三项管理制度”的贯彻,实实在在地融入信誉管理指标体系,纳入信誉管理考核,使行业管理增添了新的抓手。给诚信建设注入了新的活力。笔者就南京市机动车维修业贯彻落实“三项管理制度”,推进行业诚信文化建设作一浅析。
出处
《汽车维护与修理》
2009年第6期72-74,共3页
Auto Maintenance & Repai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