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诉中监督是检察院对于诉讼过程中的诉讼行为和诉讼活动的监督,它与以抗诉为表现形式的监督并无实质性区别,均是事后监督。作为一种监督形式,在主体关系中,诉中监督只要真正定位于监督,其并不会影响法院的独立审判。当前,认为诉中监督可能会影响审判独立的观点和看法,大多并没有从诉中监督的监督本性出发,而是将检察院的众多职权混杂在一起作为监督或诉中监督来看待,实际上,检察院诸多可能影响审判独立的行为,均与诉中监督无内在的必然联系。
出处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6期30-35,共6页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基金
司法部2006年度重点项目"检察院参与民事诉讼若干问题研究"(编号:06SFB1012)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