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中国近代史上,商事立法是中国法制现代化的起点,晚清《公司律》是中国法制现代化的开篇之作。从《公司律》到南京国民政府《公司法》,移植西方国家法律制度是近代中国公司立法的主要途径。但回顾近代中国公司立法史,我们发现:近代中国公司立法为适应各时期工商经济发展的需要,从不缺少在移植基础上的大胆创新。近代中国公司法一贯采用的集诸多公司类型于一体的单行法模式,对世界公司立法也是具有贡献意义的立法经验。
出处
《江淮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3期97-103,共7页
Jiang-huai Tribu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