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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语言情态表达式及其规范化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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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立法语言就其实施的言语行为来看有两种:断言与指令。非情态句用来表达现实确定性程度最高的断言,情态句用来传递具有不同级别语力的指令。法律规范的绝对确定规范与相对确定规范之分、授权性规范与义务性规范之分也会对立法语言的情态表达式使用与否及对其的选择产生影响。
作者 赵微
出处 《修辞学习》 北大核心 2009年第2期30-36,共7页 Rhetoric Learning
基金 2006年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项目"立法语言情态研究"(06TS012)阶段性成果之一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4

  • 1吕叔湘.中国文法要略[M]//吕叔湘文集:第1卷.北京:商务印书馆.1990:147.
  • 2Austin,J.L.How to Do Things with Words[M].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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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Lyons,J.Semantics (V.2)[M].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77.

共引文献14

同被引文献149

引证文献2

二级引证文献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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