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城乡规划督察工作始于2002年国务院下发的《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建立和完善城乡规划管理监督制度……建设部要对国务院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要会同国家文物局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006年9月15日,原建设部在京召开第一批城乡规划督察员培训暨派遣会议,正式启动城乡规划督察试点工作,首批向南京、杭州、郑州、西安、昆明、桂林等6个城市派出规划督察员。2008年8月,第三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派城乡规划督察员培训暨派遣活动在北京举行。通过这几年来的实践,城乡规划督察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各督察组结合实际,大胆创新,积极探索新思路、新方法,积累了不少有益的经验。今后我们要不断吸收好的经验做法,及时发现问题,寻求解决方法,要把做好城乡规划督察工作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涵,作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保障。
出处
《中国建设信息》
2009年第7期12-14,共3页
Information of China Construc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