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小浪底工程的合同管理采用FIDIC条款,在进度管理上,设置专职进度管理工程师,采用P3软件进行目标/基线进度计划的编制和修改,审批承包商的施工进度计划和资源配置,积极处理对进度工期影响大的合同变更,控制施工进度的关键节点,对工程进度实现了有效的控制,使工程的全部工期均按照目标/基线计划按期或提前完成,保护了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在进水口、导流洞施工进度已经滞后12个月的情况下,依据FIDIC条款修改目标/基线进度计划,改善承包商劳务组合,在20个月里完成了31个月的工程量,不仅追回了工期,而且把工期提前了一个月,为小浪底工程全面按期完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出处
《中国招标》
2009年第20期30-33,共4页
China Tender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