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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国家赔偿标准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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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国家统计局今天公布的2008年全国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数额,今年国家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时,对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每日的赔偿金为111.99元,比上年增加12.68元。
作者 陈永辉
出处 《长安》 2009年第5期64-6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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