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9年2月26日,赵C姓名权案,虽然在诉讼程序上终结了,但它提出的许多令人深思的问题,并没有随程序的终结获得确定的答案,而是必将带来更多的反思和审议。纵观有关该案已有的解读和论述,基本集中于本案所涉的法律问题,即“赵C”依法能否作为居民身份证上的姓名,以及相关的公权与私权的关系问题。笔者认为,对法律问题的关注固然重要,但如果我们把考察的视角从案件要解决的问题转到审理案件的主体——法官身上,关注赵C案的审理过程和结果所折射出的当代中国法官的责任和追求.那么,赵C案所激发的法治意义将更为深远。
出处
《法律适用》
北大核心
2009年第6期11-17,共7页
Journal of Law Appli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