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编辑提示:"先刑后民"长期以来一直作为处理刑民交叉案件的指导思想,尽管其来自于司法实务中的经验总结,但以一不变之固定模式应万变之司法现象,还是造成了实践中大量的不方便与不经济。由此就有"先民后刑"论、"刑民并用"论等理论上的正当化论证及司法审判中的实验探索。本期策划聚焦于刑民交叉案件中的问题,是因为我们认为,一个合理的处理刑民交叉案件的诉讼模式,正是带着问题意识并通过对这些问题的"凝视"才脱颖而出的。
出处
《法律适用》
北大核心
2009年第2期2-6,共5页
Journal of Law Appli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