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论“管辖错误”不宜作为再审事由 被引量:18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2007年10月28日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1991年的《民事诉讼法》进行了修改,对《决定》的内容以及此次《民事诉讼法》修改的一些做法。学界有一些评论。其中,有些学者对“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作为再审事由的规定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作者 潘剑锋
机构地区 北京大学
出处 《法律适用》 北大核心 2009年第2期63-65,共3页 Journal of Law Application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8

二级参考文献51

共引文献294

同被引文献143

引证文献18

二级引证文献121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