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2003年6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国发[2003]15号文件)以来,全国29省(区、市)农村信用合作社(以下简称农信社)系统展开了新一轮声势浩大的改革,经过改革形成了合作制、股份合作制和股份制三种产权组织形式,并确定了以股份制为主导的改革目标。但是,长期以来,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在经营中经常面临合作制目标、政策性目标、商业性目标及规模经济目标之间的相互冲突,影响着其可持续发展。
出处
《中国农村信用合作》
2009年第5期24-25,共2页
Rural Credit Cooperative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