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基金组织形式单一,治理结构欠合理;基金的外部治理环境不完善;基础市场的发育程度不适应基金业的市场化进程等制度缺陷使得基金功能的释放尚不充分,制约了我国基金业的发展。要从根本上消除这些制度障碍,单纯依靠政府的行政力量或是市场的自发调节都是不能实现的。在政府主导了我国基金业的市场化进程,并担当了市场机制的培育者和促进者的背景下,改进宏观政策供给和法律制度设计应是促进我国基金功能发挥的突破口。
出处
《云南财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8年第6期75-79,共5页
Yunan Finance & Economics University Journal of Economics &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