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5年10月,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作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战略决策,这是“十一五”以至今后更长时期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没有金融的深入参与就无法完成。近年来,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各金融机构为了规避风险、追求商业利益,对县域经济和农村领域的金融服务逐渐弱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迫切需要完善县域金融服务体系,缓解县域和农村金融供需矛盾,构建县域和农村金融稳定投入的长效机制。
出处
《南方金融》
北大核心
2009年第5期70-70,共1页
South China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