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自新中国成立以来虽经几度变迁,却仍然无法适应当前市场化改革的社会整体形势,出现了主体缺位、内容扭曲和异化等新问题,亟待改革。农村土地按份共有方案或者直接私有化方案,都不符合我国当前的实际情况,并可能诱发更严重的社会问题。而通过包括置换在内的多种方式实现集体土地国有化,同时建立和完善基层村民自治制度,则是一个既能解决实际问题又契合时代背景的理想方案。
出处
《江西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5期177-181,共5页
Jiangxi Social Sciences
基金
上海市法学会2008年青年课题“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问题研究”的中期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