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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与新中国第一部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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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中国成立初期,随着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大规模经济建设的到来,进一步加强政治建设的任务便提到日程上来。毛泽东领导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起草工作,这是一项为新中国法制建设奠定千秋基业的大事。毛泽东说:"宪法是采取征求广大人民的意见这样一个办法起草的。这个宪法草案,大体上是适合我们国家的情况的。"1954年9月20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各族人民经过长期的艰难斗争,终于有了一部代表自己利益的、体现民主原则和社会主义原则的宪法。中国的民主法制建设有了一个重要的良好开端。这部宪法的实行,证明它是适合中国国情的。
作者 史中
出处 《福建党史月刊》 2009年第5期6-10,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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