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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会计与税法的差异及其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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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会计与税法之间的差异客观存在着,并在不断扩大和增加。环境因素是导致二者差异产生的根本原因,会计与税法的目的、基本前提、遵循原则不同是差异存在的直接原因。会计与税法之间出现差异是有其内在合理性与必然性的,必须从宏观到微观建立自上而下的协调机制,需要社会各层面共同努力,才能实现会计与税法的适度协调。
作者 鲁燕 吴昊
出处 《中国新技术新产品》 2009年第11期205-205,共1页 New Technology & New Products of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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