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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与违约金能否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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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苏某与何某均为自然人,某日双方签订借款协议。其中约定,苏某向何某借款一万元,期限为半年,利率按月息计算,如到期苏某不向何某偿还借款将承担违约金2000元。借款协议签订后,何某给付苏某一万元借款。但借款到期后,苏某并未向何某偿还借款,后何某诉至法院。请问,苏某是否应向何某承担违约金?
出处 《民主与法制》 2009年第11期69-69,共1页 DEMOCRACY AND LEGAL 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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