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实行的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处于主导地位,国有企业是国有经济的物质载体,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与栋梁。国有企业认真履行社会责任是发挥支柱与栋梁作用的基本要求。2008年1月,国务院国资委发布了《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国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基本要求、主要内容和主要措施,广大国有企业高度重视,并积极执行,取得巨大成绩。
出处
《国有资产管理》
2009年第6期38-40,共3页
State Assets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