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征地补偿标准争议协调裁决工作是《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对政府征地行为进行监督的法定行政行为,其目的是监督政府征地审批、征地实施是否合法,维护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法权益。浙江省政府征地补偿标准争议协调裁决办公室自2007年7月成立以来,督促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开展征地补偿标准争议协调工作,有效地处理了部分案件,化解了部分征地工作中产生的社会矛盾。但是,通过案件的审理我们也发现征地中一些亟需改进完善的工作。
出处
《中国土地》
北大核心
2009年第4期48-51,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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