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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长制”真能挽救环境危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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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近,湖北某市为治理水域污染,推出一种新责任制——“河长制”,即让全市的河流、湖泊、水库所在地的各市、县党委、政府的主要负责人担任辖内的“河长”、“湖长”、“库长”,以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行政权力。
作者 刘国安
出处 《中国政协》 2009年第5期22-2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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