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向各地发出关于禁止大树古树移植进城的通知,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规范树木采挖管理,坚决遏制大树进城之风。对古树名木、列入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名录的树木、自然保护区或森林公园内的树木、天然林木、防护林、风景林、母树林以及名胜古迹、革命纪念地、其他生态环境脆弱地区的树木等,禁止移植。对确因基本建设征占用林地或道路拓宽、旧城改造等特殊情况,需要移植树木的,需报林业等有审批权的部门审批后方可移植,并妥善保护管理。移植要讲究科学,确保成活。
出处
《经济》
2009年第6期110-110,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