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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禁止党校学员公款宴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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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2009年3月1日春季班开学始,湖北省委党校与所有学员都签订了廉洁自律承诺书,要求学员严格做到“六不”:即不私驾公车,不留公车驻校,不参加“带彩”的娱乐活动,不用公款相互宴请,不接受贵重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接待“礼节性”来访。4月21日,中共湖北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党校联合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党员干部在党校培训学习期间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暂行规定》,将这些承诺,一一作了制度性的要求,印发全省各级党校严格执行。
出处 《当代贵州》 2009年第11期57-5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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