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现存谨慎性原则定义对不确定性质的界定和量的反映两方面均存在欠缺。会计实务中既无法全面反映不确定性质的两面性,也无法对不确定性做出精确的计量。谨慎性原则从历时角度仅是针对某一时点而言,对于整个会计期间无法体现;从共时角度对不同质的不确定性业务处理方法不一致,体现了导致谨慎性原则悖论的内在逻辑矛盾。对谨慎性原则重新定位,对不确定性进行认识上的澄清、质的界定和量的反映是今后谨慎性原则发展变革的方向。
出处
《学术交流》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6期100-102,共3页
Academic Exchan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