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童车、电玩具、塑料玩具、金属玩具、弹射玩具、娃娃玩具等六类玩具产品,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未加施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的,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这一规定的出台,提高了生产标准,规范了生产流程,也对厂家的仪器配备提出了新的要求。作者自强制认证实施以来已经进行了超过300厂次3C工厂审查,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本文主要以电玩具为例,谈谈工厂生产3C认证电玩具的仪器配备和应注意的事项。
出处
《中外玩具制造》
2009年第6期68-70,共3页
Toy Indust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