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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将重罚误用滥用“CE”标志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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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据国家质检总局信息,从2010年1月1日起,相关产品出口至欧盟,如果误用滥用CE标志,将受欧盟重罚。 按现行规定,在欧盟市场销售的工业产品,必须贴有CE标志,否则不得上市销售,玩具指令(88/378/EEC)对CE认证标志作了要求。CE标志成为欧盟阻止不合格产品进口的最重要和最基础的一道安全防线。
作者 田心
出处 《中外玩具制造》 2009年第6期77-77,共1页 Toy Indust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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