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废止后用人单位如何进行用工管理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主持人:2008年1月15日,《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516号)将沿用多年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废止。该条例废止后,如果劳动者再发生旷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用人单位是不是不能开除了?用人单位能在规章制度中规定开除情形吗?对于行为不端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又如何进行管理呢?
出处 《中国社会保障》 2009年第5期69-69,共1页 China Social Security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