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美国编剧与好莱坞制片商因为在利益上分配不平衡,导致其于2007年秋季举行大罢工。从这次罢工中我们看到,美国编剧们正在积极地开展数字时代的维权运动,完善数字时代信息权利保护制度,信息权利随着传播方式的演变而具体化、清晰化。通过借鉴美国编剧的维权,我国应该完善编剧收入模式,加大权利管制体系,加强编剧组织的功能建设,保证未来的中国影视业能够健康有序的发展。
出处
《北京电影学院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2期73-76,共4页
Journal of Beijing Film Acade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