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时期我国农地抛荒现象日益严重。耕地抛荒的演进具有一定的阶段性与周期性。耕地抛荒的形成因素很多,但深层次原因在制度上:现行农地制度存在缺陷;土地流转交易制度缺失;现存非正式制度(在长期社会交往中逐步形成并得到社会认可的一系列约束)制约着土地产权制度的创新;缺乏有利的制度环境。耕地抛荒造成了严重的损失。治理耕地抛荒的对策为:构架合理有效的土地流转制度;农地非正式制度创新;创设良好的制度环境。
出处
《财经政法资讯》
2009年第3期11-16,42,共7页
Information of Economics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