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劳动合同法》等法律的颁布,进一步规范了企业的用工制度,加大了违法处罚力度,为职工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成为企业必须履行的义务。为了节约用工成本,不少企业纷纷采取了外包措施,就是将企业的部分用工发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来完成,自己不再直接招工操作。
然而,将这部分的用工外包出去,双方之间到底是承包关系,还是劳动关系?这二者关系又如何区别、界定?最近江苏省南京市法院就审理了一起“包厨厨师被炒以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状告发包企业”的案件,并作出了公开判决。
出处
《法庭内外》
2009年第6期29-31,共3页
Inside & Outside of Cou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