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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部门叫停“无抗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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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卫生部、农业部、国家质检总局等六部门5月6日联合发布公告,自当日起,各乳品生产经营和餐饮企业应停止“无抗奶”生产经营活动,严禁在乳品标签、标志和广告中宣传“无抗奶”等不科学、不符合实际的内容。自6月30日起,各有关监管部门开始依法查处,发现乳制品违法生产经营和宣传“无抗奶”的,消费者有权向当地卫生、农业、质量技术监督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举报。
出处 《中国品牌与防伪》 2009年第6期8-9,共2页 China Brand and Anti-counterfei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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