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症”是客观存在的,是基于具体疾病的、受“病”主导的机体反应。从内容看,它包括了症状、体征和生物学特征等;从内涵看,它囊括了“病”的一般的、特异性的表现和“病人”的个体的、非特异性的表现。因此,完整意义上的对“症”的概括应该同时包括“病”和“病人”的临床特征,这是中医辨证的依据,也是中医学与现代医学在对“症”的认识上的最主要区别。
出处
《中国中医药信息杂志》
CAS
CSCD
2009年第6期4-5,共2页
Chinese Journal of Information on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基金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计划(90709006)
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2006CB504601)
国家中医药行业科研专项(200707001)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20070410623)